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消防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2021-11-16    来源:总务处     作者: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消防整改工程的招标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南京鼎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委托,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消防整改工程

1.2项目地点:南京市苜蓿园大街51号

1.3招标范围:零星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清单)。

1.4工期要求:20日历日

1.5项目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提供注册类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

2.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21年 05 月至 2021 年 10月)连续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2.8、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10、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参加投标者,2021 11 16-202111 19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南京市江宁区悦民路128号宇业东方红郡天赋广场20幢306室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出售金额:【500】元/份,售后不退。(来前请电话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  11  26 日下午 14 10分,地点为南京市苜蓿园大街51号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楼二楼1209会议室

4.2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均应以纸质档案袋加盖骑缝章封口。

4.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

联系人:  薛兵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京鼎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悦民路128号宇业东方红郡天赋广场20幢306室

联系人:蒋亚丽

联系电话: 15951732045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消防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2021-11-16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消防整改工程的招标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南京鼎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委托,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消防整改工程

1.2项目地点:南京市苜蓿园大街51号

1.3招标范围:零星维修改造(详见招标清单)。

1.4工期要求:20日历日

1.5项目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提供注册类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

2.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21年 05 月至 2021 年 10月)连续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2.8、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2.10、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参加投标者,2021 11 16-202111 19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南京市江宁区悦民路128号宇业东方红郡天赋广场20幢306室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出售金额:【500】元/份,售后不退。(来前请电话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  11  26 日下午 14 10分,地点为南京市苜蓿园大街51号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楼二楼1209会议室

4.2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均应以纸质档案袋加盖骑缝章封口。

4.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

联系人:  薛兵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京鼎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悦民路128号宇业东方红郡天赋广场20幢306室

联系人:蒋亚丽

联系电话: 1595173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