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打造党内监督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的全新尝试

2008-12-24   来源:     作者:

 

 

 

   随着中国致公党中央监督委员会于日前成立,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等中国8个民主党派全部成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并通过了各自的党内监督条例(草案),这标志着中国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建立中央监督委员会

    各民主党派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成立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动议已有一年时间。在2007年底先后召开的换届大会上,各民主党派纷纷修改了章程,其中重要一项是把建立健全 党内监督机制写入章程。之后,各党派都开始着手推进制定监督条例的工作。

    经过一年努力,各党派制定并在今年12月相继举行的全会上通过了各自的监督条例草案,成立了以该党派常务副主席为主任的中央监督委员会。

    按照各党派的监督条例规定,各民主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由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会决定。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中央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规模一般在7至11人左右。主任一般由党派中央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专职副主席兼任,其他成员在同时担任政府和基层工作的中央委员中提名。

    所有民主党派的监督条例都提到,草案的制定依据是该党派的章程,目的是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发扬民主、严肃纪律,维护团结,加强自身建设。

    监督突出参政党特色

    农工党中央组织部部长肖燕军介绍说,各民主党派在制定内部监督条例时,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有所借鉴,但是更突出了民主党派特色――参政党特色,这决定了内部监督的重点不同。

    “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内部监督不同,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除了廉政建设的内容外,内部监督的重点更多地放在监督党派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多党合作政治准则,履行党派职能,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的情况。此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了建立谈心会制度,与中共的民主生活会不同,谈心会更加注重交流沟通,更符合民主党派特色。”肖燕军说。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组织部部长李世杰表示,根据本次民主党派通过的监督条例,监督对象包括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内容上着重于发扬内部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说了算,监督方针是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

    一些党派的监督条例还对各级领导班子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等履职职责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民主党派集纳了许多社会名流,他们平时比较忙,一些人参加党派活动的时间和精力相对会被分散,有时会影响到他们参政议政等履职情况。同时,党派成员中也有出现违反章程的情况。因此,党派内部建立一个监督制度可以更好地监督党员履行职责。”李世杰说。

    加强自身建设的全新尝试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主席严隽琪在出席民进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说,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是民进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全新尝试,是探索建立民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

    事实上,在近年举行的历次各民主党派的全会上,组织建设一直是重要课题。而此次内部监督条例的出台和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更是意味着民主党派在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肖燕军举例说,内部监督条例大都以相当篇幅提到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过去,对民主党派党员而言,除了国家法律外,来自党内的只有党章的约束,后来有了国家公务员条例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约束,现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条例的出台无疑使来自党派的约束加强了。过去,民主党派没有专职的部门来对党员进行监督,现在则有监督委员会专门进行监督,这是组织建设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但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在各民主党派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对于这个新探索,各党派都表现谨慎,他们表示要积极探索规律性,要开好步、把好度、出经验。各党派的领导人在全会上纷纷表态,在条例试行的过程中,党派中央要加强对中央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领导班子要带头接受监督。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民主党派打造党内监督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的全新尝试
2008-12-24

 

 

 

   随着中国致公党中央监督委员会于日前成立,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等中国8个民主党派全部成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并通过了各自的党内监督条例(草案),这标志着中国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建立中央监督委员会

    各民主党派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成立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动议已有一年时间。在2007年底先后召开的换届大会上,各民主党派纷纷修改了章程,其中重要一项是把建立健全 党内监督机制写入章程。之后,各党派都开始着手推进制定监督条例的工作。

    经过一年努力,各党派制定并在今年12月相继举行的全会上通过了各自的监督条例草案,成立了以该党派常务副主席为主任的中央监督委员会。

    按照各党派的监督条例规定,各民主党派中央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由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会决定。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中央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规模一般在7至11人左右。主任一般由党派中央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专职副主席兼任,其他成员在同时担任政府和基层工作的中央委员中提名。

    所有民主党派的监督条例都提到,草案的制定依据是该党派的章程,目的是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发扬民主、严肃纪律,维护团结,加强自身建设。

    监督突出参政党特色

    农工党中央组织部部长肖燕军介绍说,各民主党派在制定内部监督条例时,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有所借鉴,但是更突出了民主党派特色――参政党特色,这决定了内部监督的重点不同。

    “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内部监督不同,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除了廉政建设的内容外,内部监督的重点更多地放在监督党派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多党合作政治准则,履行党派职能,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的情况。此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了建立谈心会制度,与中共的民主生活会不同,谈心会更加注重交流沟通,更符合民主党派特色。”肖燕军说。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组织部部长李世杰表示,根据本次民主党派通过的监督条例,监督对象包括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内容上着重于发扬内部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说了算,监督方针是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

    一些党派的监督条例还对各级领导班子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等履职职责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民主党派集纳了许多社会名流,他们平时比较忙,一些人参加党派活动的时间和精力相对会被分散,有时会影响到他们参政议政等履职情况。同时,党派成员中也有出现违反章程的情况。因此,党派内部建立一个监督制度可以更好地监督党员履行职责。”李世杰说。

    加强自身建设的全新尝试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主席严隽琪在出席民进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说,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是民进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全新尝试,是探索建立民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长效机制的客观需要。

    事实上,在近年举行的历次各民主党派的全会上,组织建设一直是重要课题。而此次内部监督条例的出台和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更是意味着民主党派在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肖燕军举例说,内部监督条例大都以相当篇幅提到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过去,对民主党派党员而言,除了国家法律外,来自党内的只有党章的约束,后来有了国家公务员条例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约束,现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条例的出台无疑使来自党派的约束加强了。过去,民主党派没有专职的部门来对党员进行监督,现在则有监督委员会专门进行监督,这是组织建设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但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在各民主党派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对于这个新探索,各党派都表现谨慎,他们表示要积极探索规律性,要开好步、把好度、出经验。各党派的领导人在全会上纷纷表态,在条例试行的过程中,党派中央要加强对中央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领导班子要带头接受监督。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